招标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2-42217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78,775.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8,775.4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78,775.4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发开工令后6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商业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商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2号
   联系方式:0753-2196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商业
   联系方式:0753-2181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3-2181198
 

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项目磋商文件(2022090904).zip
附件.rar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