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丰顺县235国道工业园区茅园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丰顺县235国道工业园区茅园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3-2022-00160
项目编号:441423-2022-00160
项目名称:丰顺县235国道工业园区茅园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755.25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丰顺县235国道工业园区茅园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2,970,755.25

-

1.项目类型:工程类。
2.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梅市财采管〔2021〕5号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丰顺县235国道工业园区茅园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丰顺县235国道工业园区茅园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期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报价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03日 至 2022年03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注:09: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丰顺县公安局
地  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金湖开发区
联系方式:0753-618902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4-1506商业
联系方式:0753-2181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3-2181198

 
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pdf
磋商文件及发售登记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