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9]4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除争取帮扶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补助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你村委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河东镇高榕村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三层共49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1046349.49元 (含其他费用:69458.62元)
2.4 建设地点: 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
2.5 建设工期:9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和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资料(2019年7月~2019年9月)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在投标登记的同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办理投标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诚信承诺手续(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办理时间:2019年10月 23日至2019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3.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时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7)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8)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9年7-9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0)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公开发布的企业信息截图。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

12)投标诚信承诺书复印件(附件1)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自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壹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4.1的资料到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28号旅游总公司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4日9时30分,提交到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28号旅游总公司5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9年11月14日9时30分在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人: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办公地点: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                                                        
联 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118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28号旅游总公司5楼 
联 系 人:刘工、钟工     联系电话:18125530450
 
 
日期: 20191022
 

 
附件1: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投标诚信承诺书
 
兹有投标人
       (单位名称盖章)以下人员: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专职安全员: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到我单位办理了关于自愿参加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投标诚信承诺。保证按《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要求,工程开工后落实实名管理要求。
    特此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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